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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向(日本)国土交通省申请了2018年2月1日(周四)之后旅客所购日本始发国际航线机票的“燃油附加费”。
本公司以申请时间点的前两个月航空燃油市场均价为基础,进行燃油附加费的重新评估。本次,由于2017年10月到2017年11月间的两月平均价格为每桶(barrel)9000日元以下,故需要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敬请理解。
日本始发燃油附加费的设定规则概要
1. 适用期间:从2018年2月1日(周四)到2018年3月31日(周六)的机票销售期间
2. 价格:日本出发/到达的国际航线区间适用以下燃油费价格(单程1旅客1区间)
日本出发——2500日元
中国出发——280元(人民币)
3. 适用条件:
(1) 由于所有乘客都需承担燃油附加费,因此对占成人/儿童座位的婴儿也收取相同价格的费用。另外,对于不占座的2岁以下婴儿,本价格不适用。
(2) 机票购买后进行退票时,本费用不收取退还手续费,全额退还。
4. 调整(取消)条件:
(1) 出于增强与燃油市场联动的考虑,调整期间设定为每两月一次。从2018年2月1日(周四)到2018年3月31日(周六)期间所售机票,不打算根据燃油价格的动向对本申请中的燃油费价格进行再调整。然而,也不排除根据相关国家政府的认可情况进行变更申请的可能。
(2) 本费用的调整,为便于各位理解、使用了新加坡市场的平均燃油价格作为指标,以申请时间点前两个月的航空燃油市场均价为基础来决定燃油附加费价格。
机票销售日 | 确认时期 | 计算平均值的时间范围 |
4月1日 | 2月 | 12月~1月的平均值 |
6月1日 | 4月 | 2月~3月的平均值 |
8月1日 | 6月 | 4月~5月的平均值 |
10月1日 | 8月 | 6月~7月的平均值 |
12月1日 | 10月 | 8月~9月的平均值 |
2月1日 | 12月 | 10月~11月的平均值 |
(3)2018年4月1日(周日)起销售机票的燃油附加费,将根据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期间新加坡煤油市场均价的变动情况、按照附表中的调整基准,进行调整或取消。该期间的燃油附加费如需调整或取消,将在2018年2月左右另行通知。
【参考:调整基准表】
(单程1旅客1区间)
燃油指数(每桶) | 日本始发 |
低于9000日元 | 2500日元 |
低于8000日元 | 1500日元 |
低于7000日元 | 500日元 |
低于6000日元 | 取消 |
春秋航空
2018年2月1日